关于开展2016-2017学年校级“文明寝室”评选活动的通知-浙江外国语党委学工部(学生处)

关于开展2016-2017学年校级“文明寝室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年04月18日 发布人:田宝龙 发布部门: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学生处 阅读人数:

各学院:

为进一步鼓励学生寝室建设,增强寝室成员的团结心和凝聚力,积极参与寝室文明建设,营造和谐美好的寝室氛围,共建文明寝室,根据我校《“文明寝室”评选办法》(浙外〔2012〕125 号)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6-2017学年校级文明寝室评选活动。具体评选要求和内容如下:

一、评选标准

文明寝室评选标准详见附件一。

二、评选内容

1、校级文明寝室评选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选,各学院按寝室总数的30%评选出校级“文明寝室”,名额宁缺毋滥,学院对评选出的文明寝室信息需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将《文明寝室汇总表》(附件二)报送学生处。

2、各学院按照寝室总数的比例推荐下述名额寝室参加“校十佳文明寝室”评选,每个学院推荐寝室数量不超过规定额度,但不少于1个。

学院

推荐数量

英语语言文化学院

2

东方语言文化学院

2

西方语言文化学院

2

中国语言文化学院

2

国际商学院

4

教育科技学院

2

科学技术学院

2

艺术学院

2

    推荐参加校级十佳文明寝室评选的寝室,需填写《浙江外国语学院文明寝室申报表》(附件三),并附不少于2000字事迹材料和寝室成员各类荣誉照片等材料。

三、评选要求

各学院推荐的文明寝室,在2016-2017学年内需满足下列条件:

1、学院、学校的寝室卫生检查中必须在良好及以上;

2、无被查处违禁电器记录;

3、寝室成员无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录;

4、寝室成员学风优良,获奖学金、竞赛奖项者优先推荐;

5、寝室成员在“青年学子学青年习近平”活动中表现突出者,优先推荐;

6、寝室内部卫生环境在历次检查中优秀者优先推荐。

四、评选程序及时间

各学院于52日前将《校级文明寝室汇总表》和申请校级十佳文明寝室的《浙江外国语学院文明寝室申报表》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;

5月4日13:30-16:00博文堂二楼报告厅进行校级十佳文明寝室现场评比,评比要求:每个寝室进行主题演讲、才艺展示、情景剧表演等多种形式、不限内容,不超过5分钟的展示,评委老师对上交的评选材料和展示进行评分。其中评选材料和寝室展示,分别占总分40%和60%,最后根据总分评选出校级十佳文明寝室。

    五、奖励

    学校对评选的校级文明寝室和校级十佳文明寝室发文表彰,并对获得寝室颁发荣誉证书,并颁发若干奖品进行奖励。

联系人:刘文杰    联系电话:8731878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学生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7年4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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