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首届“感受浙外——争做浙外代言人” 师生原创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-浙江外国语党委学工部(学生处)

关于举办首届“感受浙外——争做浙外代言人” 师生原创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年03月24日 发布人:学生工作部、学生处 发布部门: 阅读人数:

为了深入贯彻 “明德弘毅,博雅通达”校训精神,着力推进“知校、爱校、荣校”宣传教育,鼓励师生通过歌曲、照片、诗歌等形式发现浙外之美,争做“浙外代言人”。举办“感受浙外——争做浙外代言人” 师生原创作品征集活动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与对象

浙江外国语学院全体师生

二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党委学工部、学生处

承办单位:艺术学院、中文学院

三、活动流程

(一)作品征集阶段

1.时间:

2022328-427

2.作品类别:

1)摄影作品:照片

2)诗词作品:原创诗词

3)歌曲作品:原创歌曲(词、曲)

3.作品要求:

1)作品要求原创,不得抄袭,如有借鉴须注明出处;

2)内容健康,积极向上,可以通过不同视角展现浙外的校园风貌,也可以突出办学成果;

3)摄影作品不分彩色、黑白,不分器材,可进行适当调色,上交作品时需将原照片和调色后照片一并上交。作品不得有任何标记,如作者姓名、水印等。作品以jpegjpg格式上交,每张大小在3M以上。每人最多可投5张;

4)诗词作品字数不限,体裁不限,可以用中文创作,也可以用外语创作;

5)歌曲作品创作采用的软件、乐器不限,投稿时上交曲谱(包括词、曲)及音频(MP3格式),时长在5分钟之内。根据词、曲创作水平评审,不考虑演唱水平;

6)作品上交要求请见附件。

(二)作品评审阶段

1)初审时间428-56日,由党委学工部、学生处牵头组织作品初审工作。

2)复审时间59-513日,由艺术学院、中文学院牵头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作品复审,确定最终收录的各类作品。

(三)作品展示阶段

所有收录的作品将通过学校相关网站、微信公众号进行集中展示。部分作品经过后期制作将通过各类媒体用于学校招生宣传等工作。

四、奖项设置

每个类别的作品设金奖一名,银奖三名,铜奖六名,优秀奖若干,所有被收录的作品学校统一颁发收录证书。


附件:首届“感受浙外——争做浙外代言人”师生原创作品征集报名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