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部门:
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我校招生工作政策,大力推进我校招生宣传工作,进一步激发全校招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,根据《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奖励办法》(浙外院办〔2019〕32 号),经研究决定,拟开展2022年招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名额
(一)评选范围
参与2022年学校招生宣传的学院(部门)、个人。
(二)名额
招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2-3个;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(教师)评选10-15名,学生另行评定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招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
1.领导重视。积极参与、支持招生宣传工作,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,有具体招生宣传工作方案,积极推荐学校招生宣传队伍人员。
2.措施得力。能够按照学校要求,积极开展招生宣传、咨询等活动;积极联系、推荐优质生源基地。
3.开拓创新。能够结合学校和本学院实际情况,创新招生宣传思路和方法;加强学院网站建设,充分利用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资源开展宣传咨询活动;积极拓展招生宣传渠道,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报考我校。
4.成效明显。学院师生参与招生宣传的积极性高,学院及学科专业宣传充分,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;与相关中学建立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。
(二)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
1.爱岗敬业、乐于奉献,热情服务招生宣传活动,政治素质好,业务能力强。
2.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,表现突出,能够主动参加招生咨询会、联系走访中学,耐心接受考生咨询,热情为广大中学生及家长讲解招生政策、信息,能积极提出促进招生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3.工作成效较为明显,充分展示浙外师生良好形象,积极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,协助与中学建立合作关系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经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,学院(部门)同意上报参评名单,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初审,报学校审定。
2.名单公示无异议,学校公布评选结果并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四、评选表彰
学校将于2022年下半年召开全校招生就业工作会议,对招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。
五、相关要求
1.拟申报单位填写《2022年招生宣传先进集体申报表》(附件1)及相关材料。拟申报个人填写《2022年招生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》(附件2)及相关材料。
2.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11月21日前交至招生办公室(厚德楼113),联系人:杨则扬,电话:88214380。电子版发送至zs88214380@zisu.edu.cn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附件:1.浙江外国语学院2022年招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
2.浙江外国语学院2022年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
党委学工部、学生处
2022年1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