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校《文明寝室评选办法》,经各学院推荐评定,校学生处审核,24号楼110等256间寝室分别获2015—2016学年第二学期“文明寝室”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6月6日至6月14日),公示期内可通过邮件、书面署名或口头向校学生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。 邮箱:857261359@qq.com;电话: 88213046;联系人:刘文杰。 学生处 2016年6月6日
附件:2015—2016学年第二学期“文明寝室”获得者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