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鼓励学生寝室建设,增强寝室成员的团结心和凝聚力,积极参与寝室文明建设,营造和谐美好的寝室氛围,共建文明寝室,根据我校《“文明寝室”评选办法》(浙外〔2012〕125 号),经各班级申请,学院审核评定,现将2016-2017学年校级文明寝室评选结果公示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为5月15日—5月19日,若有疑义,请联系学生处刘老师,联系电话:87318783。
校学生处
2017年5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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