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预评估期间学风和文明寝室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-浙江外国语党委学工部(学生处)

关于做好预评估期间学风和文明寝室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年04月14日 发布人:田宝龙 发布部门: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学生处 阅读人数:

各学院:

根据学校迎评工作的要求和安排,4月16日-19日评估专家对我校进行预评估工作。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寝室环境和学习氛围,展现我校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现结合近期学生学风和寝室卫生检查的实际情况,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创建良好学风,引导学生的文明行为

各学院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创建良好学风,并开展自查行动。引导学生的校园文明行为,上课不迟到不早退,不带早餐进课堂,上课不玩手机,课间无抽烟等。对到访的评估专家或检查人员文明礼貌,回答提问彬彬有礼。

校学生处安排督查小组,每天对校园不文明行为进行督查。

二、做好全体学生寝室内务指导和寝室卫生自查工作

各学院组织人员按照省学生寝室卫生标准(附件1)和学校寝室卫生标准(附件2)进行寝室卫生自查(包括毕业生寝室),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脏乱差寝室出现。

校学生处安排督查小组,每天对寝室区域卫生状况进行督查。

附件1:

浙江省高校公寓环境卫生基本标准

1.室内打扫清洁、地面无垃圾无杂物。

2.桌面、台面物品放置简洁、整齐。

3.衣物、鞋子及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。

4.床铺整洁、被子叠方正、窗帷需打开。

5.窗门墙角无积灰、蛛网。

6.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。

7.不从事影响社区公共安全的行为,不使用大功率电器。

8.学生公寓有必要的洗衣、物品存放、衣服被子晾晒场所合适设施。

9.在学生公寓区建有学习生活、党团活动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公寓文化活动等工作阵地。

10.公寓管理规范,门厅、楼道、走廊、时事宣传栏、公告栏等公共场所布置高雅、舒适、整洁、美观,有校园文化特色。

附件2:

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寝室卫生标准(试行)

为营造我校安全、整洁、温馨的寝室环境,促进我校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,培养自律意识,提高劳动积极性,使我校卫生检查制度更加规范化,特制定以下标准,各学院参照执行:

一、房间(50分)

(一)整体(20分)

1、地面(5分):地面干净,无灰尘,无明显污渍、无垃圾、无发丝残留,无杂物堆放;

2、垃圾桶(5分):垃圾桶内垃圾及时处理,检查时桶内垃圾不得超过五分之一;

3、物品摆放(5分):桌面、台面物品放置简洁、整齐,行李、鞋盒等物品摆放整齐,衣服、鞋子及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,不得在空床或床梯等公共区域摊放、晾晒衣物,地面鞋子摆放整齐、朝向统一(走道不得安放鞋子、垃圾、杂物等)。

4、空气(5分):无异味,无烟味,无臭味,空气清新。

(二)个人(30分)

1、床面(10分):床铺铺面平整,私人物品摆放整齐,被子叠好且朝向统一,被褥、枕套干净,蚊帐、床帘等挂置整齐;

2、床梯(5分):两床之间的板面和床梯保持干净,床梯下的空间物品放置整齐;

3、桌面(10分):书本及其他私人物品摆放整齐,桌面干净,无灰尘、垃圾、零食碎屑,无过多挂件、电线、网线或接线板;

4、床、桌下物品摆放(5分):床下物品包括鞋子,行李箱等摆放整,朝向统一。

二、阳台(25分)

1、槽台(5分):台面和水池无水渍、污渍,保持干爽清洁,台下无蜘蛛网;

2、门窗、镜子(5分):门窗,镜子干净,无水渍、灰尘;

3、洗漱用品(5分):洗漱用品摆放整齐有秩序;

4、地面(5分):地面干净,无污渍、发丝;

5、物品摆放(5分):清洁工具、衣叉及私人物品如热水瓶摆放整齐

,毛巾对折垂直挂置,朝向统一;衣物晾置有顺序。

三、卫生间(25)

1、槽台、镜面(5分):台面和水池无污物、水渍,台下无蜘蛛网,

镜面无灰尘、水渍;

2、地面(5分):地面干净,无污渍、发丝,地面无垃圾;

3、物品摆放(5分):洗漱用品排放有序、整齐,不得在水池或台面上堆积未洗衣袜;

4、空气(5分):无烟味、臭味,无异味,空气清新;

5、垃圾、便池(5分):垃圾不超过三分之一,便池无污物残留,便池需每周清洗,无明显污渍,马桶刷摆放有序。

四、附加项

1、将寝室垃圾直接扫到门外的寝室,扣10分;

2、将寝室袋装垃圾堆积在门口的寝室,扣10分;

3、使用功率超过1200W的大功率电器的寝室,扣80分,一律查收;

4、使用违禁电器,如热得快、电热毯、电水壶、电饭煲等电器的寝室,一律0分;

5、与检查人员发生冲突,态度不佳者,可酌情扣分,不超过10分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校学生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4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