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,2014-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于即日正式开始。请各学院按照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(浙外院〔2010〕38号)有关规定,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评定阶段(2月28日-3月27日)
各学院初步评定并仔细审核,评定结果须在学院内部公示五天,公示期满后登录http://xg.zisu.edu.cn/,将结果录入并导出形成《奖学金情况汇总表》、《综合测评汇总表》和《奖罚情况登记表》纸质稿,由分管领导审阅无误签字后于3月27日前送交学生处。
二、审批阶段
学生处审批各学院送交材料。
三、发文公布
学校公示期满后,学生处发文公布获奖学生名单。获奖学生需登录http://xg.zisu.edu.cn/,填写《奖学金评定登记表》、《单项奖评定登记表》、《优秀学生干部/三好学生评定登记表》(毕业班学生用)。学院需完成网上审核,并将相关表格纸质稿送交学生处盖章。
联系人:叶益珍 许珂 联系电话:88213046
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处
2015年2月28日